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展开,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申报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职在岗,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是教育行政及科研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担任实质性工作。
(二)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在研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凡已在国家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本市“十三五”规划项目的申报,但各单位须将申报材料及立项证明交所在部门、校科研机构审核后报市规划办备案。
二、课题申报
(一)2018 年为“十三五”规划课题第三次申报,立项共分三类: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各类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
(二)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也可自主确定研究课题。鼓励切实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或反映武汉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的课题选题。
(三)本次申报实行网上与纸质同步申报。下载、申报系统为“武汉教育科研信息化平台”(网址:htt://jyky.whjy.net)。登录用户名为各区各单位中文全称(例如:江汉大学或江岸区规划办),统一初始密码为98765(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以确保信息安全)。系统开放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22日。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和指导,确保课题申报工作的质量。初审材料(申报表1份,Excel格式统计表1份及电子版)请统一于2018年4月2日(周一)交科研处初审,正式材料(申报表2份,Excel格式统计表1份及电子版)请统一于2018年4月23、24日(周一、周二)交科研处。逾期恕不受理。
(五)如上级主管部门有补充通知另行公告。
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8479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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