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鄂教思政〔2013〕4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
一、申报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必须根据《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总体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具体选题要与申报课题指南方向保持一致。基础理论研究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自行提出选题进行申报。课题设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高。
2.专著类研究成果必须围绕学术前沿和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研究体现战略性、系统性、创新性,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显示度。
3.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必须深入实地调查,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能被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或应用。
4.项目必须按要求进行中期检查,从正式立项起3年内必须完成课题研究并鉴定结项。
二、材料及时间要求
1.《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见附件)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经院(部)、单位初审汇总(《汇总表》一式一份后,见附件,注意具体要求),统一报校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日期为:9月5日至9月7日(周四),科研处于次日审核统一提交到省厅,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4.院(部)、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申报信息准确真实,如发现违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
1.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附件2.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docx
3.附件3.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doc
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027-8479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