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范的课表,是落实教学任务、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保证,是保障教学秩序的重要前提。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的课表编排工作,现就排课相关的各项重要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课重点工作
(一)规范教学场所名称
教务处拟于近期协调各学院对各类教学场所名称进行梳理、规范,包括多媒体教室、各类实验实训室、各类体育场馆、智慧教室。每一类教学场所应命名有序,每一个教学场所名称唯一,确保课表中每堂课教学地点指代清楚准确。
(二)提高教学场所利用率
各学院须对学院所属的各类实验实训室使用率进行统计分析,准确掌握使用情况,编排课表时合理均衡地分配教室资源,提高较少使用的实验实训室的利用率。充分开发利用各种资源,在还未使用的教学场所探索安排适宜的教学活动。开发利用好游泳馆、马术场等兴建场馆,作为教学场所体现在课表中。
(三)严格审核教师定位
各学院须严格审核任教教师资格,原则上不得安排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新教师承担课堂授课的教学任务;对于外聘教师的聘用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严格审核外聘教师资历、加强过程管理;认真落实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规定,每一位教授确保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本科课程;仔细核实所属专任教师、行政兼课等各类教师队伍,做到应上尽上。
(四)合理控制教学班规模
适当控制合班上课比例,确需合班上课的公共课程合班人数控制120人以内,其中思政类课程控制在100人以内。教室资源的使用应与教学班规模相适应,避免小班占用大教室、合班挤用小教室等不合理现象。
(五)规范排课操作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在教务系统进行教师定位及课表编排操作,提高排课过程数据处理的正确性及规范性。起止周与教学校历一致;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训学时、周学时等各类学时的安排应与计划学时保持一致;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的课程应分学时规范排课,忌全排成理论课或是实训课的现象;各类任课教师均应实名化,一教师一工号,定位精准明确;多教师任课的课程全部体现教师信息等。
二、排课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学期计划任务核对及专业选修课课程设置;
2020年11月27日前,完成专业选修课选课;
2020年12月11日前,完成教师定位,完成教学场所名称调整;
2020年12月18日前,组织教师定位检查反馈及调整沟通会,调整定位;
2021年1月1日前,完成公共课课程编排;课表编排检查反馈及调整沟通会
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专业课表编排;
2021年1月22日前,课表录入系统,完成检测;
2021年1月27日前,课表定稿。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排课工作事关重大,务必请各学院认真对待,将排课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推进。
(二)请各学院排课过程中严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学校各项相关制度,务必按照排课各项重点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开展排课工作,确保2020-2021-2学期课表的科学性及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