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学校2014年立项了一批市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部分项目建设期已满,现可以申请结题,拟于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上半年教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4年立项的、且具备结题条件的教研项目。
二、结题程序
市级一般项目、校级项目由各学院(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结题安排及时间、拟邀请的结题专家名单(见附件4)请于5月5日前报教务处,相关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5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材料申报。市级重点项目、行政部门人员承担的项目结题由教务处统一负责。
三、结题要求
(一)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和提交:结题(鉴定)书、研究报告、立项申请书、研究成果复印件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对照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书》,检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是否完成,提交材料是否属实,标注是否准确等【注意:结题表格中参与人的信息、顺序必须与《申请书》一致】。
(三)凡属教研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等,须在适当位置标注有“ XXXX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公开发表论文要求:市级重点教研项目需3篇以上,市级一般教研项目需2篇以上,校级教研项目需1篇以上、校级重点教研项目一般需2篇以上】。
(四)学院(部)自行组织的结题,专家组至少由3人组成且必须有1人要来自于外学院或者外单位,职称要求副教授以上,专家不能同时是结题课题的参与人。
(五)原则上不提前结题,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结题材料及模板见附件。
附件:
1.武汉市教育局教研项目结题材料(一)
2.武汉市教育局教研项目结题材料(二)
3.校级教研项目结题材料及目录
4.2016年度(上)教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5.校级教研项目结题申请书
6.校级教研项目结项(鉴定)书
7.校级教研项目结题确认书
教务处
2016年4月26日